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体育学院时间:2017-09-30浏览:2561

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健身理念,活跃校园文化,提高身心素质,培养团队精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11810日,会峰校区塑胶田径场(标枪在第二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校教工各分工会。

三、竞赛分组

甲组:非体育专业学生;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

丙组:教职工(青年组:35周岁以下、中年组:3649周岁、老年组:5059岁)。

四、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各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跨栏(男110m91.4cm,女100m76.2 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女600g)、4×100m接力、4×400m接力、60m迎面接力(20人)、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

2.乙组:(男、女各14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跨栏(男110m106.7cm,女100m8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女600g)、4×100m接力、4×400m接力。

3.丙组:分设3个组别,青年组: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远、铅球(男子5kg、女子4kg)、4×100m接力;中年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铅球(男子5kg、女子4kg)、4×100m接力;老年组:60m、立定跳远、前抛实心球。

五、参赛资格

1.甲、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生,身体健康(有慢性疾病者不得参赛,各院部报名时须认真审查)。

2.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工会会员且身体健康。

六、报名、竞赛办法

1.甲组以学院为单位;乙组以年级为单位;丙组以工会分会为单位。

2.甲组各单位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三项全能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

3.乙组各单位每单项限报6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4.丙组各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人数超过50人的分会可增报1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4×100接力除外)。

5.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按报名参赛人数减1录取,高限记分;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2.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记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同时去掉相应名次。

3.破校纪录另加9分(在同1项目比赛中多次打破纪录者,只计1次加分)。

4.甲组按各代表队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取男、女团体前6名、男女团体前3名;乙组取团体前3名;丙组按各工会分会代表队取团体前6名;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破校纪录或第1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

八、其它规定

1.请各单位按报名要求于201710201600前将纸质报名表准确填写盖章后交体育学院办公室(T103),电子邮件发送至349726848@qq.com

2.丙组以分会为单位填写“丙组报名表”。报名表填报内容特别是年龄(按周岁)必须真实,参加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修改。

3.开幕式举行入场式,要求各参赛学院院长带队入场,运动员服装统一、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4.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核实,取消其成绩和名次,每次从所在学院团体总分中扣10分,并按考试违纪给当事人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学院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5.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号码布。运动员号码布自备,规格为:长25厘米、宽17厘米,白底红字。号码分配如下: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xls

校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代)

2017929日              

终审人:朱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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