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章作者:学生处时间:2018-04-20浏览:1342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维护广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广大学生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寓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并杜绝将电动车电瓶带入公寓内充电。

二、严禁在公寓内焚烧废纸、烧檀香及使用香薰等,不得使用明火烧煮或是其它火具等;严禁任何人在公寓内以任何理由燃放鞭炮、烟花和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公寓内吸烟、随意丢弃烟头,确保人在离寝时,所有火源妥善熄灭。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园、公寓内逗玩、喂养、收留猫狗等动物,避免被动物抓伤、咬伤。

四、严禁在公寓内酗酒、划拳、猜令等活动。

五、严禁因晚归而翻墙进入公寓。

六、严禁从宿舍往窗外丢玻璃瓶、铁罐等杂物。

七、严禁随意留宿外人,如有直系亲属来校探访需留宿者,须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登记后进入。

八、严禁在校内进行摆摊设点、推销、兜售物品等活动;严禁在校内从事任何宗教活动;不得张贴小广告、散发涉恐及宗教类宣传单等。

九、严禁在校内骑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骑行非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

希望广大学生要以对自己、对校园、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18420日        

终审人:朱咸影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