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评审结果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8-06-12浏览:108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申报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各学院精心组织、教师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共有34项开放试验项目获批立项(详见附件1)。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本年度开放实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各学院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领导要直接负责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要定期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督促,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目的开展进行督查,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开展。

二、选题工作

各学院要尽快将开放实验项目简介、指导教师名单、拟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室开放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通过课堂、公告栏、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并指导帮助学生选题。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6月至11月,请实验指导教师在该时间段内制订教学计划,填写《滁州学院2018年度开放实验项目任务书》(附件2),按计划开展开放实验项目教学活动。

四、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对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师生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撰写实验指导书,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实验室开放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收集与该项目开设过程中相关原始材料,做好过程管理。各学院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制定预案,并向学生警示防范。

五、项目结题

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提交实物、软件、作品、论文、报告等实验成果,按实验教学规范批阅实验报告,检查成果,填写记分册,并评定成绩。

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实验报告、研究论文、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成绩表、记分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课时分配方案等)汇总存档。

六、项目验收

各学院要在201811月底前完成开放实验项目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学校将于201812月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计划核定工作量和学分。

七、其他

请各学院将《滁州学院2018年度开放实验项目任务书》于2018629日前交至资产与设备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马晓晖,0550-3512003

电子邮箱:chzumxh@chzu.edu.cn

附件:1滁州学院2018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汇总表.xlsx

      2滁州学院2018年度开放实验项目任务书.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18612

终审人:朱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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