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开展相关检查的工作情况,包括自查报告、原始记录和整改记录等。
2.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覆盖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每位指导教师的1名学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制定相关文件和规定;
2.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
3.开题报告规范并进行答辩;
4.指导过程认真,设计(论文)写作符合规范要求;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及答辩,成绩评定),答辩问题有效;
6.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订完整。
三、督查时间
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小组通知相关学院,检查结束一周后提交书面报告,主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
附件:1. 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查明细表.docx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校教学督导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