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8-09-11浏览:1250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开展相关检查的工作情况,包括自查报告、原始记录和整改记录等。

2.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覆盖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每位指导教师的1名学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制定相关文件和规定;

2.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

3.开题报告规范并进行答辩;

4.指导过程认真,设计(论文)写作符合规范要求;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及答辩,成绩评定),答辩问题有效;

6.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订完整。

三、督查时间

2018925日至101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小组通知相关学院,检查结束一周后提交书面报告,主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

附件:1. 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查明细表.docx

2. 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小结表.docx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校教学督导组

             2018911

终审人:朱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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