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宣传部时间:2018-10-19浏览:1381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闻宣传舆论工作,推进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七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就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171031日至20181031日期间首次在各级平面媒体、网络与新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我校的新闻作品。

二、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新闻奖设立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按各项目要求申报。

(一)消息类:迅速报道学校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长度不超过1000字。

(二)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长度不超过4000字。

(三)摄影类:各类单片和组照。

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具有表现力,文字说明完整,简洁清晰。

(四)新媒体类:发表于学校、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官方微博、微信、QQ校园号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充分应用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具有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特色。

(五)音频、视频类:不单独分文体。发表于校园广播台、各二级网站、网络和新媒体,以音频、视频方式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各单位提交作品登记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文字类作品的文字稿为1份完整样报和该作品剪报的复印件;

音频、视频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

图片作品为作品复印件及该作品剪报、网页截图复印件等;

视频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或拷送到联系人处。

参选作品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报送,也可个人报送。报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陈沭文,联系方式:3511020,电子邮箱:1254860701@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纸消息、评论、通讯、新闻摄影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不含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应加在真实姓名后的括号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滁州学院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docx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1019


 

终审人:丁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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