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防控办时间:2020-02-06浏览:246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新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延期至2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通知。

二、正式开学前,任何单位或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学生私自提前返校,否则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区域的教职工或与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外地教职工,一律暂不来滁返校。其中在湖北的教职工返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由学校另行通知。密切接触的教职工需要解除隔离后才能返滁。

四、外地来滁或返校的教职工一律自觉居家隔离14天,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有下列情形的教职工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每天向本单位报告情况,并由所在单位汇总后随教职工健康日报表集中报人事处:(1)确诊人员;(2)疑似人员;(3)密切接触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4)发热等身体不健康人员;(5)外地拟返滁返校人员(须提前一天报告行程);(6)其他应报告人员。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6


终审人:申思达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