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琅琊校区美术实验室搭建改造及艺术展厅改造设计方案询价采购函(2015FW-05)

文章索引号: 资产与设备处  

文章作者:时间:2015-05-08浏览:209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滁州学院琅琊校区美术教室搭建改造及艺术展厅改造设计方案”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位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原锅炉房及周围。工程内容包括:雕塑陶艺实验室新建设计、木工实验室改造设计、艺术展厅改造设计及室外墙体改造设计等。新建部分面积约为192m2

2.设计要求

具体设计要求及参考图纸见附件1、附件2

设计方案要尽量争取较大的使用面积和空间,布局科学、合理。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并交付方案。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报价函格式(附件3)报总价。

2付款方式:设计完成,方案交付并经我校认可后付中标价95%,施工完成后付清余款。

3现场勘查: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谢老师(3510698),冷老师(13965962812)。

4.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513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具体要求.doc     

      2.参考图纸.rar     

      3.报价函格式.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558

责任编辑: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