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滁州学院琅琊校区美术教室搭建改造及艺术展厅改造设计方案”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位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原锅炉房及周围。工程内容包括:雕塑陶艺实验室新建设计、木工实验室改造设计、艺术展厅改造设计及室外墙体改造设计等。新建部分面积约为192m2。
2.设计要求
具体设计要求及参考图纸见附件1、附件2。
设计方案要尽量争取较大的使用面积和空间,布局科学、合理。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并交付方案。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报价函格式(附件3)报总价。
2.付款方式:设计完成,方案交付并经我校认可后付中标价95%,施工完成后付清余款。
3.现场勘查: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谢老师(3510698),冷老师(13965962812)。
4.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具体要求.doc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