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化工学院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理项目询价采购函(2015FW-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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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资产与设备处时间:2015-07-06浏览:14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化工学院一批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理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有关部门认可并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类别;供应商同时拥有专门废弃化学品运输车辆、专业的技术人员、专业的搬运工人和设备设施,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执照、证书等,并且可以通过本地环保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的审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内容及要求

化工学院化学化工实验室目前废弃空试剂瓶734个,过期化学试剂及废液为42类,144瓶。具体数量及类别见附件1

要求投标人提供废液及废弃试剂瓶等回收处理服务,从废品开始搬运、装车到运输至指定回收点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如有需要,投标人须到相关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如产生报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总价。报价中应含分析检测费、处理费、运输费、搬运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付合全款。

4现场勘查: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15212194199)。

5.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79日下午15:00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化工学院废弃物及过期化学药品情况表.doc

      2. 滁州学院报价函格式.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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