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李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510-00042  

文章作者:组织部时间:2015-10-22浏览:879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琳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党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郝德新同志任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技术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吴文杰同志任党委学工部副部长;

张玉华同志任党委保卫部(武装部)副部长;

  祥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孙才妹同志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一同志任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芸同志任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敏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莉同志任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史少鸣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组织员(享受原职级待遇),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正理同志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副处级)职务。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

2014723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