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公示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5-00017  

文章作者:时间:2016-05-17浏览:191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6551)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225)等相关规定,我校将于20166月至12月开始进行市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文规定,按课时收费,每人每课时收费为4元,核定培训费为96/人,实际执行50/人,书本费38元(教材38/人,学员自愿购买)。

对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主办单位: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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