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参与“黑心棉”销售活动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9-00002  

文章作者:后勤服务中心时间:2017-09-03浏览:127

为杜绝“黑心棉”流入校园,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贯彻落实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防控“黑心棉”进校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新生报到期间禁止参与“黑心棉”销售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防控黑心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开华

副组长:卢福林

成员:江文贵、杨立江、蔡华、姚树林、陈从江、林玉标、王邦俊、佘预卓、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工作要求

1.严禁以勤工俭学、接待新生等任何名义向新生推销、兜售假冒伪劣公寓用品或到校外购买未经检验合格的床上用品。学校防控“黑心棉”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联合督查,对在校园内推销、兜售“黑心棉”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对校园周边销售劣质床上用品尤其是“黑心棉”的商户,学校将积极配合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其予以取缔并处罚。

3.针对自带床上用品的新生,学校将实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严禁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劣质床上用品特别是“黑心棉”流入学生公寓。

4.积极配合市质监部门,定期对学生自带的床上用品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黑心棉”等劣质产品进行及时处理,切实做好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5.各二级学院要在班会及迎新安排活动中加强对师生禁止参与“黑心棉”销售活动的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师生参与销售“黑心棉”等床上用品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通知要求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滁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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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