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艺术实验实训中心触摸屏、展柜等询价采购函(2017DZH-06)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11-00032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7-11-17浏览:144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触摸屏、展柜等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第一包:触摸屏。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附件1

第二包:展柜。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附件2

附件12中的货物应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放安装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安放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联系人:冷老师,13965962812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71122日上午9:30时前,按照采购清单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交付凭证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艺术中心触摸屏等.rar

附件2美术学院艺术中心展柜等.rar

附件3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117日 


责任编辑: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