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综合实验楼消防电气检测服务询价采购函(2017FW-30)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11-00033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7-11-21浏览:134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综合实验楼消防电气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省级消防协会颁发的消防检测许可证,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在滁州市消防支队备案。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服务要求

(一)检测内容:高低压配电系统、低压动力装置、低压电气装置、低压用电设备、电气开关、插座、电气线路敷设、消防报警联动系统、防火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二)检测标准:

1GA503-2004《建筑物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GB501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DB34/137-1997《建筑物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4、《电气防火技术规范》。

(三)检测要求:

1、检测完成后出具电气检测报告并负责监督整改。

2、一年内被检测的电气线路出现火灾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由于检测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发现火灾隐患,其经济损失由检测方承担。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供应商需在20171215日前完成检测;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公示期内提供资质原件供校方核查。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171124日上午9:3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附件1),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附带报名费交付凭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121


责任编辑: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