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地信学院团队实验室工作台等二次询价采购函(2017SHB-12)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11-00039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7-11-22浏览:186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实验室工作台等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本次采购对实验室工作台材质要求较高,为保证质量及配套性,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至我校查看材质样品,并严格按样品的质量及样式供货。(联系人:石老师 18755428567

投标时须携带隔断桌板材样品一份(样式见附件3),椅子(序号5)样品一个。询价小组将现场对样品进行比较,如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低于我校要求,不予采用。(投标人样品请于项目公示之日起7日内领回,逾期招标人代为处置。)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石老师 18755428567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货物应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放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安放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71128日上午9:30时前,按照采购清单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交付凭证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样品一份,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工作台采购清单.xlsx

附件2:附件2:隔断样品图.docx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122日   


责任编辑: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