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专项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除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针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各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与总结等方面。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6月6日至6月24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同时,分学期对学院教学督导材料和教学督导员个人督导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备查。
2.学校检查
6月25日至7月8日,学校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院教学督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流程如下:
(1)听取汇报
听取学院教学院长、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介绍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自查、整改和完善等方面情况。时间20分钟。
(2)查阅材料
对照两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学院提交的《2017-2018学年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一览表》《2017-2018学年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统计表》《2017年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量统计表》等材料,逐项查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包括本学年教学督导组工作材料和教学督导员个人督导材料)。时间40分钟。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完成自查整改和材料归档等工作,切实做好学校检查准备。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6月25日前,请各学院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自查报告》签字盖章后交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李正洁,办公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502室,联系电话:3512089)。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x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