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及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滁财明电〔2018〕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220元。
二、医保费差额部分补缴方式
请所有新、老生在2018年9月16日之前将医保差额部分40元足额存入本人与校园卡绑定的工商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银行进行集中代扣代缴。
附件:1.滁州学院2018-2019学年度老生收费标准(医保费调整后).xlsx
2.滁州学院2018-2019学年度新生收费标准(医保费调整后).xls
财务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