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808-00015  

文章作者:财务处时间:2018-08-31浏览:528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及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滁财明电〔2018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220元。

二、医保费差额部分补缴方式

请所有新、老生在2018916日之前将医保差额部分40元足额存入本人与校园卡绑定的工商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银行进行集中代扣代缴。

附件:1滁州学院2018-2019学年度老生收费标准(医保费调整后).xlsx

2滁州学院2018-2019学年度新生收费标准(医保费调整后).xls

财务处   

2018831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