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808-00017  

文章作者:校办公室时间:2018-08-31浏览:1751

校党字〔20185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政策,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建立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专家的思想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专家发挥作用、成就事业,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二、联系对象

联系对象主要是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人选(列入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界定的三类以上人才)、主持国家级教科研项目人选以及获得国家级教科研奖励人选等,担任处级干部的原则上不纳入联系范围。每位校领导一般联系2-4人,具体人选名单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遴选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专家信息库,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政治引领。校领导要与联系专家加强思想交流,帮助专家开展理论学习、国情研修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专家与党同心同德,坚定“四个自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员专家注重强化党性教育,促使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外专家注重凝聚共识,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定期向联系专家通报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情况,对重大规划、重要计划、政策文件等进行宣传解读。

2.注重关心关怀。校领导要与联系专家真诚交朋友、结对子,关心专家工作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在专家开展教学、科研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积极协调解决,在专家生活上遇到困难时热情给予帮助,在重大节假日和专家取得重大成就或患病住院时及时走访慰问专家。

3.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联系服务专家,积极鼓励专家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联系校领导要主动听取专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家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校领导要虚心听取,积极吸纳。

四、联系方式

1.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应以面对面交流为主,可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交流,可利用深入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等机会上门走访,也可利用网络互动平台进行交流与联系。

2.建立专家与校领导沟通联系“直通车”制度,联系对象可通过约见、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主动向联系校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1.校领导联系专家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每位联系校领导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深入群众、联系基层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个人重要工作日程,每学期与联系专家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

2.专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与专家的日常联系,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帮助专家解决实际困难。专家如有工作变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重大疾病等情况,应及时向联系校领导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专家所反映的困难与问题和有关事项,联系校领导能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比较复杂的问题或工作事项,交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后予以解决,或列入有关工作计划,积极予以落实。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