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811-00003  

文章作者:校办公室时间:2018-11-05浏览:4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大会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现就召开学校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116日(周二)14: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副处以上干部,党外人士代表,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科级以上干部,关工委、退教协负责人,学生代表。

四、宣讲人

省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校党委书记陈润

五、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2.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校办公室   

2018115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