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共性目标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901-00002  

文章作者:人事处时间:2019-01-09浏览:29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建和事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各二级单位对部门共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原则

坚持原则,统一尺度,把握标准,公平公正。

二、测评依据

根据各部门2018年工作自评报告(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布各部门2018年工作自评报告的通知》)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部门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共性目标部分,见附件1)进行测评。

三、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部门年度共性目标考核会议,对各部门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测评,除班子成员外参加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为本学院教职工数的四分之一(测评表见附件2);各部门召开办公会议,对各部门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测评表见附件3)

2.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测评表的打印、分发、收回并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各学院将部门共性目标考核会议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粘贴在信封正面。

3.请各单位于114日下午下班前,将装袋密封并加盖印章的测评表报送人事处。

附件:1部门共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x

2部门共性目标测评表(学院用表).rar

3部门共性目标考核测评表(部门自评互评用表).xlsx

4部门共性目标考核测评表汇总表(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xlsx

人事处  

201819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