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校语委办时间:2023-03-03浏览:1213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2021级本科生和2022级专升本学生;

2.需补测复测2019级、2020级本科生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

3.学校广播站播音员;

4.需要申报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和所有普通话测试尚未达标(国家规定等级)的教职员工(尤其是专任教师)。

说明:1.应试人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信息无法导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无效;

2.报名人必须本人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否则数据上传后一律不能改动。

二、报名程序

学生报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班班长将本班参加普通话测试学生的信息(包括姓名、学号、性别、身份证号

码等)汇总,各学院指定专人统一汇总报至语委办。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报名登记表用Excel(附件1)制作。

各学院在统计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和性别四项内容时,请学生本人仔细核对,务必做到准确无误,以免将影响测试和证书发放。

(二)请各学院指定专人将本学院考生报名登记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汇总后,前往会峰校区文学楼教务办公室2203B程明霞老师处办理报名有关事宜(联系电话:0550-3510247)。

(三)教职员工报名请个人直接至会峰校区文学楼2203B室程明霞老师处办理。

(四)普通话测试费由财务处收取,按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和安徽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测试费为:学生每人25元,教师及其他人员每人50元。

具体缴费流程请按照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

1.3月3日-13日,各学院务必于3月13日下午5:00前将报名材料汇总至程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2.3月16日9:00-3月21日17:00,报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按照附件2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注:测试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初步定于4-6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经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批后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doc

 

                                   校语委办

                                2023年3月3日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杨锦鸿,编辑:何唱唱


终审人:丁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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