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大学生课外体育竞赛“青春飞扬”操舞比赛竞赛规程

文章作者: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时间:2023-04-20浏览:939

一、主办单位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滁州学院委员会

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及组别设置

参赛单位:各二级学院

组别设置:

1.公共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团体评分。

2.专业组:体育学院以班级组队,团体评分。

四、比赛安排

拟定于2023年5月中下旬在塑胶运动场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项目

(一)竞赛种类:啦啦操、健美操

(二)竞赛内容:

1.啦啦操规定套路

1)项目名称:第三套全国校园啦啦操示范套路大学组花球(2021版示范套路)

2)编排要求:参照评分标准,见附件1

时间:按规定套路时间

人数:8-16名运动员(性别不限),团体创编,整套动作不得少于4次队形变换、2次流动队形。

场地要求:14×14M

2.自选套路(竞技健美操五人操)

1)项目分类:竞技健美操五人项目(男女不限)

2)成套动作要求:

时间:1分20秒±5秒

场地:10×10M

动作整体要求:成套动作必须在音乐配合下完整的表演出来。成套中的操化应保持适宜强度,包括多样化的步伐与手臂的动作组合,运用基本步伐演绎出具备高身体协调能力、可识别的、连续的复杂组合动作。成套动作一般内容包括操化动作至少8个、过度连接,托举1次(高于托举肩位),同伴协作(身体配合/协作)。运动员必须将体育与艺术元素融合,转化为具有吸引力的信息以体育的方式呈现给观众。难度动作根据运动员情况,选用难度动作。遵守《健美操2017-2020新周期规则》要求。

六、运动员资格

1.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者。

2.经常参加训练,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滁州学院在校、在读学生。

七、报名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指导教师1-2人。

2.各队必须按照规定日期、要求报送参赛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运动员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换。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预决一次完成。按自选套路和规定套路得分之和计团体总分,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

(二)出场顺序由各队代表赛前抽签决定

(三)啦啦操采用《2021版啦啦操竞赛规则》,健美操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制定的《2017-2020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执行《滁州学院大学生操舞比赛评分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

(四)自选套路---竞技健美操五人操比赛公共组评分标准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制定的《2017-2020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但只设艺术分和完成分,不设难度分。专业组比赛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制定的《2017-2020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

(五)所有比赛项目中,比赛场地、音乐、成套动作时间、动作编排、服装等要求,均按照最新规则规定执行。

九、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各参赛队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认真的资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二)比赛设“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执行对各参赛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领导小组”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注意事项

1.运动员服装、自选套路音乐自备,规定套路组委会统一播放。MP3格式重命名:学院名称+项目名称。

2.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风雨操场T101),电子版发送至:415271560@qq.com。

3.竞赛规程、报名相关表格,可在体育学院官网左下角“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奖项设置

公共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成绩证书。

专业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团体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并颁发成绩证书。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大学生操舞比赛评分规则》.docx

附件2:滁州学院2023年大学生操舞比赛报名表.docx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付明萍,编辑:何唱唱



终审人:丁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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