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2009〕9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
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9〕34号)精神,在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经研究,批准安徽科技学院等5所高校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质科学英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56个实验区为第一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合肥工业大学“电机及拖动基础”等216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其中研究生精品课程20门,本科精品课程110门,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精品课程86门;安徽师范大学黄成林等93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作为“安徽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总馆,安徽大学图书馆、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安徽财经大学图书馆、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图书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作为“安徽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数字文献服务中心 (名单见附件1-5)。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费资助。质量工程项目承担高校要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6)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将电子材料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09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0年1月开始计算。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省财政设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助项目建设和奖励获奖成果。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周期为五年,资助建设经费分五年拨付;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五年,资助建设经费2010年一次拨付;省级数字图书馆资助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全省高校共享的数字化期刊、数字化图书等电子资源以及补贴高校联合采购的电子文献信息资源,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方案由总馆牵头,与数字文献服务中心共同论证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省级教学名师奖金2010年一次拨付,由获奖单位转发给获奖者个人。上述资助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21号)规定使用,项目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学校自行筹措解决。
二、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各高校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三、有关要求。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我省高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各高等学校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积极构建国家、省、高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1.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2.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
3.省级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精品课程名单
4.省级教学名师名单
5.省级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总馆和数字文献服务中心名单
6.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