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0-09-29浏览:384

各部门、各单位:

皖科协〔201065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创新型安徽的建设,激励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实现安徽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见附件2)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为196511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本届获奖人数全省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或登陆安徽公众科技网上下载,网址:www.ahpst.net.cn

三、由于申报材料较多,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办理相关材料。《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和代表性成果三项候选人的材料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成4(科研处留存1),同时,需报送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的原件一份,如有著作,请附样书1部。《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31份,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1

四、涉及到表格的“所在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推荐理由”、“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和“三位专家推荐意见”等均需所在系(部)组织办理,科研处审核。“所在单位”统一为各系(部),需要加盖系(部)公章,“推荐单位”为“滁州学院”,由科研处统一盖章。

五、校内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026(星期二),电子版本随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Email:cmsun@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相关管理办法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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