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及时总结各类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建设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准备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等,形成并提交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必须附有关支撑材料及说明)。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提供。
(3)专题网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等内容,各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题报告中提供所建网站网址链接。
此外,各项目还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
四、有关说明
1.各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于6月13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gc2013cz@126.com。报送材料时,应确认签字和公章是否完备,且所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须一致。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需提供《滁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同时还需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整改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逾期不能结题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等)。
教务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