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2016〕49号)

文章作者:教研科时间:2016-08-28浏览:846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依据《滁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学校2015年以前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中(含教学研究招标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

《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附件材料

1)研究成果材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出版教材结题的,需提供已出版教材;以教学效果结题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目录”中所列成果顺序整理装订。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附件提供。

三、结题参考标准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与具体成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1.重点项目

合格标准:以教研论文结题的,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三类期刊论文2篇,并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以教学效果结题的,至少应有三类及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教学效果1项(教学效果等级按照科技处网站“成果查询”中“教学效果”等级认定)。以教材结题的,撰写字数应在1.5万字以上,且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

2.一般项目

合格标准:以教研论文结题的,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以教学效果结题的,至少应有四类及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教学效果1项(教学效果等级按照科技处网站“成果查询”中“教学效果”等级认定)。以教材结题的,撰写字数应在0.5万字以上,且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

3.招标项目

合格标准:基本达到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效果,基本完成承诺的具体成果。

四、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结题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并按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所在院(部)。

2.院(部)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于98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五、有关说明

1.此次《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有更新,请项目负责人下载最新表格进行填写。

2.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学校结题标准的,可按相关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申请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3.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项目,必须提供已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4.依据《滁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提供结题材料;如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不能结题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附件1:需进行结题验收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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