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7-30浏览:367

 

皖教秘高〔2011〕6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项目规划安排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继续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1.省级特色专业。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重点支持高校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校地、校际和中外紧密合作,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办学资金、人才队伍、培养方案、实践基地、招生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紧密合作的特色专业建设。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引导高校敏锐感知社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要用于启动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农艺师、卓越法律人才和卓越技能型人才。卓越计划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支持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行业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各类应用型专业、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师队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率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育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4.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拟遴选建设10个左右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重点探索高校引进、培养和使用应用型教师的体制和机制,探索“双能型”和“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标准,探索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领和带动全省高校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
    5.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拟遴选建设5个左右高校校际合作联盟,支持其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抱团发展、集约办学”的新思路,探索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模式,形成各类高校办学标准和发展规划,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此外,今年拟资助部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和一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研究项目。这三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确定,不再进行申报评审。
    二、申报限额
    1.省级特色专业。各高校申报限额为1个。经批准的高校合作联盟,可根据联盟专业合作需要,以联盟为单位申报,申报限额为3个。允许联盟申报的项目,须经联盟内高校充分论证通过,并体现共建共享要求。
    2.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各高校申报限额为1个。经批准的高校合作联盟,可由联盟与企业联合申报,申报限额为3个。允许联盟申报的项目,须经联盟内高校充分论证通过,并体现共建共享要求。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计划以高校为单位,以2-3个专业为支撑进行申报。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农艺师、卓越法律人才面向普通本科院校,卓越技能型人才面向高职高专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卓越计划申报类别每校不超过2个。
    4.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在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具有良好实践基础的高校可申报。
    5.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由联盟常任主席单位牵头申报,未设常任主席单位的由轮值主席单位牵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学校2011年度质量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其中建设目标是指学校质量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本年度的阶段性目标,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和学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保障措施重点包括经费和政策保障。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今年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相同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各类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压缩后发邮件至penglu@ahedu.gov.cn
    申报文件和附件材料请在“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hgj.gov.cn/QRMIS)或“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上下载。
    四、申报时间
    各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纸质材料统一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地点在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老校区办公楼二楼)。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联系人:彭璐,电话:0551-2831841;
    建工学院联系人:吴约,电话:0551-3528077,3513086。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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