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8-09浏览:907


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度校级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范围和限额
    1.特色专业建设点:拟遴选建设2个左右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示范实习实训中心:拟遴选建设2个左右校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遴选建设1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4.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拟整合学校资源,构建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5.教学团队:拟遴选建设2个左右校级教学团队。
    6.教学名师奖:拟评选、表彰3名左右教师,授予校级教学名师奖。
    7.教坛新秀奖:拟评选、表彰4名左右教师,授予校级教坛新秀奖。
    8.精品课程:拟遴选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
    9.教学研究项目:拟遴选50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10.合格专业:未进行合格专业项目立项,同时符合《滁州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院教〔2006〕29号)》规定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
二、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范围及限额
    1.特色专业建设点:拟推荐申报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1个以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名义推荐申报)。
    2.示范实习实训中心:拟推荐申报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其中1个以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名义推荐申报)。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拟整合学校资源,集体申报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其中1个申报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申报卓越中小学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4.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拟整合学校资源,集体申报1个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2011年8月26前,完成校级特色专业、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的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2.2011年9月20前,完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修改、上报。
    3.2011年10月31前,完成其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立项。
具体项目时间安排,请见2011年度滁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四、材料报送安排
    报送地点:纸质材料报送会峰校区图书馆二楼202室。电子稿件发送jiaowuchu@chzu.edu.cn
    联系人:李银 联系电话:3510253
五、其他
    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均按《滁州学院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另发)执行。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质量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申报和建设水平。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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