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荣膺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文章作者:高河时间:2011-11-09浏览:787

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行文,对全省1186个“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滁州学院榜上有名,成为获此殊荣的全省10所本科高校之一。这也是滁州学院继第六届、第八届之后,第三次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安徽省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近几年来,滁州学院在大力推进较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过程中,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为抓手,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凝练特色,精心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活动。由于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学校的精神文明之花愈开愈艳。各级党政工团学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学校平安、文明、和谐,先后13次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还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工作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和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军民共建工作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等称号。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170多个集体、3000多人次受到国家级和省市校级表彰。有2000多人次在各类科技竞赛、文体比赛中获奖。

省委、省政府在通报中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新贡献。

 

 

终审人:王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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