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开展“文明新风户”创建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文章作者:学通社记者/王祥福 实习记者/余孟娇 时间:2011-12-28浏览:307

1227上午,滁州学院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章浩带领该校文明委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组,深入到教职工生活区,就“文明新风户”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滁州学院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教职工生活区开展“文明新风户”创建,是该校坚持十多年的一贯做法和重要抓手之一。“文明新风户”创建要达到“十不”标准,即不乱倒垃圾;不在楼道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杂物;不养家禽家畜(宠物的饲养,必须持证依规饲养,不得干扰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生活,不得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草坪等公共场所遛养,绝对禁养家禽家畜);不乱摆摊点;不违章搭建;不损坏绿化及公共设施;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不参与黄赌毒盗活动;不闹家庭邻里纠纷;不参与邪教、迷信活动,不在校园内传播宗教。通过持久深入的创建,滁州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先后被评为“滁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安徽省文明单位”,前不久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职工群众的方法,对生活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绿化美化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章浩希望广大教职员工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文明新风户”创建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模范遵守“十不”规范,不断深化“文明新风户”创建水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他要求文明委各组成单位认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改善校园环境面貌,为广大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据悉,该校文明委近期还将开展“文明新风户”创建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奖”的发放相挂钩。

 

 

终审人:王诗根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