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推进依法治校

文章作者:丁荣祥时间:2012-03-14浏览:247

为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滁州学院自20059月起即和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协议,聘请其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为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校还明确了校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做好与法律顾问的对接工作。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具体承办法律顾问事宜。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展,提高学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越来越重要。多年来,法律顾问在接受法律问题电话咨询、帮助审查规章协议合同、参与事务性调解、劳动仲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为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学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法律顾问每年接受和帮助解答学校有关法律问题电话咨询30多次,帮助审查学校有关重要规章制度,重要的人事、用工、经济、基建等合同30余份,对规章或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和政策把关。自2005年以来,以代理人身份参与事务性调解10多次,参与劳动仲裁或诉讼学校有关师生意外伤害和经济活动等纠纷3次。

伟诚律师事务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巩固与滁州学院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做好为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终审人: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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