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8-09-21浏览:944

根据《滁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政〔201550号)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2.各学院、相关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3.听课人员合理安排听课时间,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风、学风、教学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学院沟通,相关部门及学院应采取得力措施,尽快解决。

4.领导干部听课所填写的《滁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在校历第17周由所在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发展规划处。

三、听课方式和范围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听课范围为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听课过程中应关注课程是否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精神。

附件:滁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doc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921日         

终审人:朱咸影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