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19〕62号)

文章作者:陶庭婷时间:2019-12-25浏览:1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品牌)专业、一流(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高水平)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规划教材、一流教材建设项目等(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组织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承担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自查,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并提交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

3.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另行布置。

四、组织实施

1.阶段性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其中“四、经费使用情况”除据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外,还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2019年度“项目帐”清单;“五、阶段性成果”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此外,课程类项目应按照建设计划在相应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内容建设和更新。

2.结题验收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含省级重大教改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支撑材料。在填写结题报告时,“二、总结报告”中“项目负责人”处要亲笔签名,“三、项目成果目录”中填写的成果应与提供的论文复印件和成果鉴定材料等其它支撑材料保持一致,“四、经费决算表”中需财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外,应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求提供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2)教材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出版教材1套作为结题材料。教材尚未出版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和后期推进计划。

3)其他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三、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七、经费使用情况”除据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外,还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此外,应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求提供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五、材料报送

为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便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次项目检查验收项目一律只提交电子版材料,且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将不予接收:

1.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应提供Word版本,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处签署意见、盖章部分,需扫描后插入原word版本后再提交。

2.项目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应制作项目成果目录,并按照目录整理成果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应整合成不超过5PDF文档,每个大小不超过10M,便于上传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3.成果展示材料:应提供word版本,图文并茂,便于宣传报道。

4.其他材料: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与《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5.文件命名要求:各学院提交文件按照项目类别建立子文件夹,文件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20110日前发送至邮箱zlgc2019@chzu.edu.cn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验收,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项目建设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4.此次检查与验收项目填写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表格请从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附件1:年度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滁州学院     

20191225




终审人: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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