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纪委办公室时间:2024-04-29浏览:10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 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坚决落实“三个务必”重要要求、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作风、抓作风、树新风,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教师绷紧纪律之弦。

二、严明纪律规矩,弘扬新风正气

节日期间,党员干部、教师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吃喝、“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或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茶、粽子礼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探亲、健身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要以“五一”、端午节点监督为契机,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营造坚守正道、清正廉洁、求实奋进的良好风尚,推动在树新风上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院两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聚焦“四 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五一”、端午期间发现的“四 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对违规违 纪组织者、参与者一并从严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 纪问题从严从重处置,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举报电话:05503512355

举报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滁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429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音坤,编辑:董叶和


终审人:丁荣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