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日前在从2005级开始试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并从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的主要职责、对学生要求、导师制的实施以及导师工作的考核与奖励等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
计算机系规定,任职导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与学生进行互动能力等。
导师要根据学生特点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引导学生制定或完善符合其自身特点的在校学习或发展目标;指导学生制定相应的学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并明确每学期的学习目标及内容;督促学生实施学习计划以及作好导师工作相关资料的记录与存档和及时将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向系里汇报等。
责任编辑:郑晓华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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