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09年度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
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秘高〔2009〕26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特色专业建设点、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四类项目按照高校择优申报、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高校可根据国家“质量工程”项目的布点情况,结合本校的优势和特色,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高校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应为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由符合条件的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
二、推荐限额
1.教学团队:中国科大、合肥工大、安徽大学各2个;其他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各1个。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科大、合肥工大、安徽大学各2个;其他本科高校各1个。
3.精品课程:中国科大、合肥工大、安徽大学各6门;省属其他大学各4门;其他本科高校各2门。国家示范高职学校各2门,其他高职学校各1门。
4.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属7所大学各2个;其他有三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高校各1个。高校可在限额外,申报自筹经费的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也可申报二级专业类作为特色专业建设点。
三、推荐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上报推荐材料。省教育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后,部分申报材料可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
教育部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安徽高教网上下载。
四、推荐时间
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联系人:彭 璐、吴 约,电话:0551-2831841
E –mail:penglu@ahedu.gov.cn
二○○九年五月五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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