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09〕34号
各系(部):
根据《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2009〕9号)以及《关于公布200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院教〔2009〕65号)等文件要求,2009年度国家级特色专业,2009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省级精品课程须于12月2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上报质量工程办公室。12月26日学校将集中审议讨论各省级项目任务书并上报教育厅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2009年度校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实验区、教学团队须于12月3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上报质量工程办公室。
需上报项目任务书的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名单如下。项目名单
2009年各级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0年1月开始计算。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四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五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两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均为三年。今后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特此通知
主题词:教学 质量工程 项目任务书 通知
滁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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