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信息

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02-04浏览:72

皖教秘高〔2010〕5号

 

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

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高校推荐课程应体现学校优势和特色,课程建设水平高,竞争力强,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原则上应为省级精品课程;

    2.符合《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要求;

    3.推荐高校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网站运行畅通,2009年度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良好。

    二、推荐限额

    1.基础指标。部属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为4个;省属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为3个,其他本科高校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每校推荐名额为2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名额为1个。

    2.奖励指标。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5项以上(含5项)的高校,每校增加5个推荐名额;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3-4项的高校,每校增加3个推荐名额;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1-2项的高校,每校增加2个推荐名额。

    根据上述原则,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每校增加5个推荐名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合肥学院每校增加3个推荐名额;安徽农业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安徽科技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铜陵学院、黄山学院、滁州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每校增加2个推荐名额。

    三、推荐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上报推荐材料。省教育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后,部分申报材料可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

教育部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安徽高教网、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下载。

    四、推荐时间

    各高校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3月12日前统一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推荐公文、《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教育部文件附件10)、《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各一式三份。

    报送地址: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老校区行政楼608室)。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856号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教务处吴约收,邮编:230022。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englu@ahedu.gov.cn

    高教处联系人:彭璐,电话:0551-2831841

    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人:吴约,电话:0551-3513084,3513069

       

○一○年二月一日

终审人:陶庭婷

责任编辑:

稿源单位审核:

终审人:

上一篇:下一篇: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