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动态

关于开展2009年度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三思发布时间:2010-03-07浏览:172

宣〔20101

各系(部)、各部门:

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和谐校园建设,顺利完成2009年度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核工作任务,现就开展2009年度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在职教职员工均须参加此次干部职工普法考试。

2.考试试卷由院普法办统一命题、印制,考试时间由各系(部)、各部门选择在320前的任意时间进行。

3.考试以系(部)、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自行阅卷(院普法办提供标准答案),评阅后的试卷由各单位装订成册,连同考试成绩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请各系(部)、各部门认真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阅卷和成绩统计工作,并于326日前将装订好的试卷和考试成绩统计表(“考试成绩统计表可从宣传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北校综合楼610室,南校食堂三楼)。

 

滁州学院“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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