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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08-22浏览:1011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科计[201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2010-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2011年度面上项目。其中:

2010-2011年度青年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4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7511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2011年度面上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5611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同一申请者只能选择申报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一种、一项,严禁变相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2010-201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初审权下放、由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程序。

1、申请人预申报。申请人可先预填申报书(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下载),910前由各单位集中汇总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稿报科研处。

2、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将依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对照条件推荐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项目,我处将通知申请人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申请人信息,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23并同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科研处。届时请各申请人尽早填报,避免网络堵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

 

 

年八月十七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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