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院行〔2011〕49号)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是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保障。为科学、合理使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除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日常办公经费列入预算外,按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二、使用范围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术交流、社会考察、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学生社会实践、购置教学设备、音像资料和文献图书等。
1、学术交流费用,包括教师外出参加学术研讨会的会务费和差旅费、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团体的会员费、小型教学、科研交流研讨会的会务费,以及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的讲座费、差旅费等,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25%。
2、社会实践费用,包括师生外出调研、考察所需的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费用等,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40%。
3、教师培训进修费用,包括各种短期培训学习和集中备课会等所需的学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15%。
4、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费用,包括教改研究和课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多媒体资料和网页制作费等;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奖励、高水平学术成果出版发表补贴费等,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10%。
5、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费用,包括教学科研工作必需的计算机、打印机、摄录机、照相机、投影仪等电子设备仪器的购置和维修费,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5%。
6、图书资料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所必需的专业图书、光盘影像和网络电子资源的资料费,总计为年度经费总额的5%。
三、经费使用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由学校按教学专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提出经费使用建议,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2、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3、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滁州学院
终审人:吴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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