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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提高个体经营户法律意识

文章作者:葛宝发布时间:2012-04-01浏览:414

为进一步学校门面房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营户的法律法规意识,331日下午,滁州学院后勤集团邀请了滁州市会峰工商所所长卢德宝、环城工商所所长王忠,为门面房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卢德宝讲述了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知识,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定的十一种食品,以及学校食品经营户索取票证通情况。王忠所长对《个体工商户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学校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相关要求做了解答。

滁州学院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彭钰主持会议,通报了集团门面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她要求广大经营户要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秩序,共同维护学校门面房经营市场,相互支持,和谐共处,最终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会议还对经营商品的质量与定价、优质服务、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与秩序以及加强自我防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了经营门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责任。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租赁协议》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经营合法、合规、合理,保证商品质量优良、价格公道、服务周到,让学校放心、师生满意。

 

终审人: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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