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49号)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就2012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
二、申报名额
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申报1名。
三、其它事项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联 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351074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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