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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滁州市第二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8-20浏览:650

 各院(部):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滁人才[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滁州市第二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第二批 “221”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共设置20,各地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依托我市承载“十二五”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期限为34年,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申请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省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市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要求

申报院(部)填写《滁州市“221”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书》(可从滁州先锋网http://czxfw.gov.cn/“人才天地”栏目下载或见附件1),并将纸质(一式16份)和电子版材料于920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 3510742

电子信箱:keyanchu88@163.com

 

附件1滁州市“221”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关于深入实施“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pdf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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