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17号)

文章作者:时间:2014-04-25浏览:637

各有关省属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项目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包括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三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改革试点项目专业包括农学门类专业及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申报高校应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本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优势与特色等,选择本校专业参与“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高校须有农学门类一级学科及其他门类涉农涉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优先支持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高校承担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开展国家农林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2.申报复合应用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高校须有涉农涉林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3.申报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高校须有国家或省级优势和特色专业。

三、申报名额

1.每所高校申报改革试点项目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类,每类试点项目涉及专业不超过4个。

2.我省遴选推荐的三类改革试点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其中,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不超过1项。

四、申报方式和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高校按照要求申报改革试点项目,每类改革试点项目填写一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相关表格请从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司局机构中“高教司”,再点击“农林医药教育”后下载。

请各高校于201454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汇总表寄(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联系邮箱。

省教育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将联合组建“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璐、杨剑,联系电话:0551-62831841

E-mailahgjc@ahedu.gov.cn

寄送材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903室(邮编:230061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6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