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滁州学院2014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限于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教授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须有人事处下达的科研启动基金,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所在院(部)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以及对学科发展的意义进行认真审查签章后,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同行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院学术委员会评议。
三、项目管理
1、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滁州学院(研究生导师可以为第二完成单位),并标注“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及其编号”。
2、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旦获批,即纳入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须配合主管部门接受管理,按时提交最终成果,并接受年度检查。
3、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每年受理一次。鉴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性质,每人只能获准一次。
四、经费拨付和使用
资助经费视项目的研究周期分年度拨付,研究周期不得超过三年。经费使用按照《滁州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院行〔2013〕31号)执行。
五、执行与验收
1、项目主持人在立项批文下达后,填写《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报科技处。研究周期内,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两条,其他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条:
(1)公开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
(2)公开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三类期刊论文2篇。
(3)承担2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的编著。
(4)主持四类以上相关研究课题或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1项;或开展产学研合作,并获三类以上推广成果1项。
(5)获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
(6)获国家专利1项;或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
(7)取得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2、主持人每年需向科技处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当年计划没有完成的,暂缓次年拨款计划。
3、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主持人应在一个月之内向科技提交科研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和有关成果材料;
4、科技处组织验收,检查评估科研启动基金的使用效益。
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稿(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统一压缩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 0550-3510742
邮箱:keyanchu8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科技处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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