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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15年度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02-02浏览:469

各相关院(部):

教育部近期下发了2015年度“出版研究”一般课题以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以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专项任务项目。为做好上述项目申报工作,请申请人按照各类通知要求组织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补充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42号)http://www.sinoss.net/2015/0128/52878.html,请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期刊编辑部等出版工作者围绕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截点,均按照我校通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执行。

二、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43号)http://www.sinoss.net/2015/0128/52877.html

1.该类课题我校限报2项。

2.申请人需在31,递交如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并加盖公章。

三、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28号)http://www.sinoss.net/2015/0122/52795.html

1.该类课题我校限报2项。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 申请人需在31,递交如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并加盖公章。

四、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号)

1.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http://www.sinoss.net/2015/0115/52732.html

每类项目我校限报2项。

2. 申请人需在31,递交如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上述各类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3.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4.因各类项目均按限额申报,请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各类申报通知要求进行规范填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岩磊   0550-3510742/15856661477

 

科技处

二○一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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