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和《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规划(2013-2017年)》(校政教〔2014〕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立项范围与限额
(一)专业建设与改革项目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10万元。
2.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学校推荐申报相应的振兴计划项目未被立项的,则立项为校级项目建设。
3.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5个左右,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3万元。
(二)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项目
4.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1万元。
5.优质课程:30门左右,优先资助10门左右校企联合开发专业特色课程和10门左右“双师同堂教学”课程;建设周期2年,其中校企联合开发专业特色课程和“双师同堂教学”课程每门资助1万元,其他课程每门资助0.3万元。
6.合格课程。各本科专业已开设过一轮的课程中尚未通过合格验收的课程,将另文布置。
7.规划教材:5部左右,本年度重点资助校企合作编写教材,每部教材资助费用0.5万元。
(三)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项目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6万元。
(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9.教学研究项目:55项左右,其中一般项目40项左右,建设周期1年,建设经费0.3万元;重点项目15项左右,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0.5万元。
10.教学团队:4个,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2万元。
(五)突出教学贡献奖励
11.教学名师:3人,奖金2000元/人。
12.教坛新秀:5人,奖金500元/人
(六)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
13.教学成果奖:25项左右,一等奖5000元/项,二等奖3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已另文布置。
二、省级项目推荐范围与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
2.特色专业:1个;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共推荐4门;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4.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1项;
5.教学成果三等奖:4项;
6.教坛新秀:4名;
7.教学名师:3名;
8.教学团队:2个;
9.名师(大师)工作室:不限;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0.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个;
1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
1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3.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个;
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14项;
15.大学生创客实验室:不限。
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办法
1.教学成果三等奖:从入围的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2.教学研究项目:从入围的2015年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推荐。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9类项目:从历年校级项目中遴选推荐(包括2015年入围的校级项目),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负责人有意申报省级项目的,请直接填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应的申请书并上传至管理系统;2015年申报者需先填报校级相应项目申请书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如被推荐为省级项目,则再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对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申报条件,围绕欧阳修、吴敬梓、朱元璋、凤阳花鼓、醉翁亭等地域文化选题自由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请人直接填写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申报书》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即可。
5.名师(大师)工作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等3类项目:根据《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自由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请人直接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应的申请书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即可。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方便广大教师,本次实行无纸化申报。
五、有关说明
1.《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各类项目申请书可从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或从“滁州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2.本年度各类项目一律按照《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与《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各院(部)应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教师积极申报。
3.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同时开展,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的,不得同时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振兴计划中的“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各院(部)应对教师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在“管理系统”中予以推荐。优质课程和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继续按照“院(部)评审推荐、学校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
5.教师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申报材料时,电子文档应按“项目级别-项目类别-负责人或申请人姓名-院(部)规范简称”规则进行命名。
6.此次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或推荐书)有更新,请教师及时下载最新表格填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莉、王果
联系电话:3510848
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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