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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2015〕53号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10-22浏览:842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滁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的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

《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附件材料

1)研究成果材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出版教材结题的,需提供已出版教材;以教学效果结题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目录”中所列成果顺序整理装订。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附件提供。

三、结题参考标准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与具体成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合格标准:以教研论文结题的,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以教学效果结题的,至少应有四类及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教学效果1项(教学效果等级按照科技处网站“成果查询”中“教学效果”等级认定)。以教材结题的,撰写字数应在0.5万字以上,且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

四、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2.院(部)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少于3人)。

3.院(部)整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院(部)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下文结题。

五、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结题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并按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所在院(部)。

2.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一年结题。

3.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院(部)应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于1030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4.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2016年度学校给予院(部)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院(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否则将给予减扣指标处理。

附件1:需进行结题验收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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