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帮助和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优秀教师教学示范”活动,时间从校历第8周起至第16周止,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听课人员
2013年、2014年、2015年新进青年教师(已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等奖的教师可不参与此次活动)。
二、示范讲课人员
历届获得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优秀教师以及部分获得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的优秀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参加听课的教师本学期应至少观摩学习3次示范讲课教师的课程并填好听课记录表,示范课教师、课程和时间可自行选择(示范讲课人员课表见附件2,“滁州学院青年教师随堂听课记录表”见附件3)。
2.听课教师应妥善保存“听课记录表”,听课活动结束后将填写好的“听课记录表”送交院(部),由院(部)整理后于12月25日前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
3.各院(部)应督促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观摩听课活动,并将其作为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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