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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安徽省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10-20浏览:363

各相关院(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请安徽省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5450号文件,现将我校关于201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皖发〔201513号)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按照“全省抓创新、优先抓转化、重点抓产业、突出抓项目、关键抓结合”总体思路,精心组织遴选2016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项目培育,主动对接国家科技计划;以项目为抓手,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申请条件

根据“统一指南、统一发布、统一受理、统一评审、统一公布、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2016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明确了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等内容,并编制了申请指南。各申报人应详细阅读各类计划项目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范围及对申报资质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各申请单位除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多个计划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申请援疆援藏援青和有多个分配指标的单位除外)。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3.各类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请主持。

4.承担省级科技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未验收单位,在年度审计检查中出现问题且整改未见效的单位,列入省科研诚信数据库有不良记录的单位皆不得申请本年度项目。

三、申请程序 

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限额指标遵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1. 112日前,各院(部)按照各类计划指南要求组织教师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人进入《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报,将申报书电子版导出,连同纸质版一式一份,由所在院(部)统一送交科技处,同时递交本院部申报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类别、申报人、职称、学历、在研三类及以上项目情况等信息)。因本年度申报时间较为紧凑,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2.113-8日,科技处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遴选拟推荐项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119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项目递交申报材料,科技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岩磊:3510742    赵世宇:3513327

邮箱:keyanchu88@163.com

 

                         科技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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